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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口一摊主和个人因违反“禁塑”规定被处罚

    2021年08月27日 17:40:57

    自海南正式实施“禁塑令”以来,我市高度重视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储存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推进工作。近日,海口市市场监管局桂林洋经济开发区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对违法储存、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个人和商家均进行了处罚。

    据介绍,6月11日,根据投诉举报,市市场监管局桂林洋经济开发区分局执法人员对海南大慧机械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仓库内存放一次性塑料餐盒、餐盒盖、塑料碗等塑料餐具。该批餐具未印有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图形符号、电子监管码等信息,但标注含有PP(聚丙烯)。

    经执法人员现场了解,该仓库已租借出去,存放上述塑料制品的货主为阮某玉,该批物品于6月9日存放至仓库,共计3821箱,货值金额为47702元,违反了相关规定。

    7月27日,桂林洋经济开发区分局执法人员对桂林洋农贸市场进行检查,发现该市场的海口美兰陈风蔬菜摊使用的塑料制品未印有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图形符号和电子监管码,未标明执行标准、产品规格、保质期等信息,摊主不能提供上述涉案塑料购物袋的检验报告,违反了相关规定。

    对此,市场监管部门根据相关法规,没收阮某玉存放的塑料制品,并对其罚款88000元;没收海口美兰陈风蔬菜摊的塑料购物袋41个,罚款600元。

    记者 陈晓洁




    来源:海口日报责编:齐国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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