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马珂
为进一步减轻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省医保局决定对我省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患者门诊用药专项保障统筹支付比例进行调整。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两病”门诊用药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从原60%提高到70%,个人支付比例从原40%降为30%。本次调整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统筹支付比例自2025年9月1日起执行。其他有关规定按琼医保规〔2019〕4号文件执行。
省医保局要求各市县加大“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宣传,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切实提高“两病”的政策知晓率。加大对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医务人员医保报销系统使用(普通门诊、“两病”专项机制、门诊慢特病报销模块)的培训,合理引导城乡居民“两病”参保患者优先使用“两病”专项机制报销额度,确保“两病”参保患者门诊用药保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