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新海南客户端11月2日消息(记者 王子遥)11月2日,海南省商务厅发布了《关于调整2025年海南省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公告》(下称“《公告》”)。按照《公告》,此前政策中“不限旧车登记地(旧车车牌所属地)、不限新车注册登记地(新车首次上牌地)”的规则将调整为“所报废的旧车登记地(旧车车牌所属地)须为海南省,所购买的新车注册登记地(新车首次上牌地)须为海南省”。
自2025年11月4日0时起,在海南省申请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所报废旧车登记地(旧车车牌所属地)和所购新车注册登记地(新车首次上牌地)均应为海南省。
即:旧车报废时间(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上载明的交车日期为准)为2025年11月4日0时后的,所报废旧车登记地(旧车车牌所属地)应为海南省。
新车购买时间(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为2025年11月4日0时后的,所购新车注册登记地(新车首次上牌地)应为海南省。
《公告》明确,对2025年11月4日0时前已完成旧车报废(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上载明的交车日期为准)的,旧车登记地(旧车车牌所属地)不受本次政策调整限制。
对2025年11月4日0时前已完成新车购买(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的,新车注册等登记地(新车首次上牌地)不受本次政策调整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