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海口9月1日电 (记者 王子谦)海南官方1日发布自贸港金融政策和制度框架实施方案,提出探索开展跨境资产管理业务试点、探索放宽个人跨境交易政策等一系列金融改革措施,惠及境外企业和个人来琼投资。
这份《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意见的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称,海南进一步推动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以及新型国际贸易结算便利化,鼓励优质企业使用人民币进行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跨境结算,探索适应市场需求新形态的跨境投资外汇管理。
海南探索开展跨境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对境外投资者投资海南自贸港内金融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在资金封闭、风险隔离的前提下,为境外投资者在账户开立、资金划转及汇兑等方面提供便利;鼓励海南自贸港内符合条件的法人机构率先开展试点,研发资产管理产品,面向境外投资者发行销售。
海南自贸港探索放宽个人跨境交易政策。《实施方案》明确支持在自贸港内就业的境外个人使用境内合法收入、境外合法外汇收入开展包括证券投资(股票、债券、基金等)、股权投资在内的各类境内投资,允许符合条件的非居民按实需原则在海南自贸港内购买房地产,对符合条件的非居民购房给予汇兑便利。
在完善金融市场体系上,《实施方案》支持海南引进外资、参股地方性资产管理公司,支持上市公司依法依规将其优质业务板块分拆在海南新设子公司并申请首发上市。
海南持续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鼓励各类境外金融机构通过新设法人、分支机构和专营机构等方式落户海南,支持设立中外合资银行,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外战略投资者投资海南法人银行机构,鼓励海南保险公司与港澳地区保险公司加强跨境合作,为海南与港澳保险市场互联互通提供基础条件。
海南将加大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力度,鼓励创新面向国际市场的人民币金融产品及业务,扩大境外人民币投资海南金融产品的范围。
《实施方案》明确,海南将继续提升跨境移动支付便利化水平,推进境外人员境内移动支付便利化建设,便利其在海南使用移动电子支付工具,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内移动支付机构在境外开展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