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开展对市县、重点园区和省级层面营商环境的评价。这不仅意味着海南有了指标全面、全省统一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也将以“考核压力”促使各级领导干部以实际行动优化服务、解决问题,持续改善营商环境。
《方案》对标国内先进水平,从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阶段性重点任务出发,坚持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明确了海南自由贸易港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开办企业等24个一级指标、开办企业便利度等97个二级指标及若干评价要点,力求评价工作研判营商环境存在的最突出问题和市场主体的最强烈痛点、助推破除阻碍各类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为持续推进和深化全省营商环境改革提供基础支撑。
评价在市县、11个自由贸易港重点园区和省级三个层面展开,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实施,每年进行年度评价和上半年度重点指标评价。评价数据来源包括公开数据、数据公报、相关业务数据、网上调研问卷和实地调研。在评分方式上,按照平均法,分级确定指标权重。采用前沿距离得分法计算便利度得分,纳入省工商联等部门营商环境企业满意度调查结果。
值得注意的是,《方案》提出,营商环境评价结果纳入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进程评价和市县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等,并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参考。
评价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改革建议将作为深化营商环境改革,推进制度集成创新的重要依据。评价形成的典型案例和创新成果将作为先进经验在全省宣传并复制推广。
记者:苏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