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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11项省级管理权限调整由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管理局实施

    2021年08月05日 17:41:30

    近日,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86号公告公布,《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将旅行社设立审批等省级管理权限调整由海南自由贸易港重点园区管理机构在重点园区范围内实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已由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7月27日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将17项省级管理权限调整由相关重点园区管理机构在重点园区范围内实施。对已调整由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实施的有关省级管理权限,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在重点园区范围内不再实施。

    《决定》要求,原实施机关应当加强对重点园区管理机构的业务培训指导,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做到放管结合;承接的重点园区管理机构应当周密组织,落实责任,建立承接管理权限的有效机制,做到规范有序,确保严格依法行使职权。原实施机关应当适时对调整实施事项进行评估,对实践证明可行的,继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经评估施行效果不好的,及时按照法定程序收回相关管理权限。

    据悉,省人大常委会决定调整由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管理局实施的省级管理权限共有11项,其中以下放方式调整的有9项,原实施机关为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以委托方式调整的有2项,原实施机关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通讯员 孟柱




    来源: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管理局政务服务部责编:齐国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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