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引进人才奖励办法(2021年修订)》(以下简称《办法》)印发,自2021年9月1日起实施。《办法》以市场为导向,新增、修订部分引进人才奖励办法,以充分发挥人才的关键性作用,加快推进崖州湾科技城建设。其中,在原有的全职引进人才和柔性引进人才奖励办法基础上,新增F类人才。
● A类人才自身条件新增“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 新增的F类人才,自身条件需满足:国内世界一流大学A类建设高校,但非双一流建设学科的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国内双一流建设学科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获得“知识产权师”及以上职称的知识产权从业人员,并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取得“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具有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其他师范类院校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且于本政策发布之日后自三亚市以外引进至科技城从事教师相关工作。 新旧的崖州湾科技城引进人才奖励办法有何不同?首先,人才覆盖面更广。针对原有人才奖励办法中知识产权、教育、医疗人才及双一流大学覆盖范围不足,新增全职引进的F类人才纳入具有其相关经历、学历的人才。其次,建立更健全的人才培养体系。针对原有人才奖励办法中全职引进的E类人才覆盖范围,增加崖州湾科技城入驻高校且在科技城专项培养的全日制“海南专项”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同时,合理评价入园单位条件。若入园企业自身的年纳税总额未达到原有人才奖励办法相关要求,但其母公司为崖州湾科技城用人单位且符合其它相关要求的,该企业在申报时,其年纳税总额可与其母公司年纳税总额合并计算。 据悉,2020年5月1日,《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引进人才奖励办法(试行)》正式实施,截至2021年8月2日园区已认定科技城引进人才166人,其中全职引进人才103人、柔性引进63人,着力破解园区建设初期“高精尖”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基数少、流量不足的问题。 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全力抢抓有利时机,进一步拓宽发展思路,持续深化体制机制创新,牢牢把握“打造产学研城深度融合的聚集地”这一核心,加快人才引进和重点项目建设关键节点,为加快推进海南自贸港建设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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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符吉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