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下午,海南省副省长王斌主持召开省政府专题会议,研究推进全省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会议听取了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有关负责人关于全省开展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开展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统筹城乡发展、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重要的工作抓手,对维护农民基本利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具有重要意义。省各有关单位、各市县政府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加快推进。同时,进一步压实市县职能部门、乡镇政府、村级组织及技术承担单位的责任,市县政府分管领导至少每月进行一次工作调度,确保年度工作目标顺利完成。
会议要求,各市县政府要切实提升宣传工作效果,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介,充分发挥驻村第一书记、乡村振兴工作队、网格员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把政策和规定讲清楚,逐步形成农民积极配合、积极响应,主动申报的良好氛围。要坚持“先易后难”的工作原则,将权属清晰、没有争议、符合登记要求的先进行确权登记发证;对权属不清、争议较大、情况复杂的要按照依法依规、尊重历史、一地一策的原则逐步解决,并于每月末向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会议强调,各市县政府要做好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与“两违”整治、大棚房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专项整治工作的衔接,对列入各专项整治以及各类不符合确权登记要求的农房坚决不予登记发证,决不能将违法行为合法化。另一方面,对符合确权登记发证条件要求的农房,要确保权籍调查的成果质量,避免因成果质量不佳而导致纠纷矛盾,甚至引发后续司法诉讼等问题。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作为统筹全省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各市县确权登记工作的统筹指导,特别是对各市县反映的坐标转换、收费标准等技术和政策方面的问题,要摸清摸透情况并及时给予指导,确保全省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同时,要进一步强化督导,每月将各市县工作上报的推进情况汇总报省政府,每季度对各市县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一次全省性通报,对到9月底仍进度缓慢、推进不力,排名靠后的市县政府,省政府将启动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