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记者孙慧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我省建筑业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激励作用,海南省住建厅启动2023年度海南省建筑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奖励资金申报工作,1月26日至2月9日期间,满足申报条件的建筑企业可通过“海易兑”系统在线申报。
此次奖励主要分为三类:
一类是企业落户奖励。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从省外迁入我省的具有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企业,且在我省建筑纳统产值达到20亿元的,给予2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类是企业晋级奖励。对注册地在我省的建筑业企业,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晋升为建筑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
三类是企业增产奖励。对注册地在我省的建筑业企业,以2019年以来纳统的最高年产值为基数(无产值基数的,基数以2023年度的全省建筑业纳统产值平均值计算),企业2023年每净增产值达到1亿元,给予30万元奖励,奖励不超过2000万元。
三类奖励申报的企业需要满足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一是在海南省内办理注册登记;
二是企业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三是诚信守法经营、未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四是依法在海南省内申报纳税,无欠交税款或其它违反税收规定行为;
五是涉及产值指标的,申报企业按规定纳统产值。
企业申报需要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一是企业落户奖励,需要提供奖励资金申请表、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信用报告、税务机关开具的无欠税证明、2023年联网直报统计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申报单位对资金申请表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二是企业晋级奖励,需要提供奖励资金申请表、申报单位的资质证书、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信用报告、税务机关开具的无欠税证明、申报单位对资金申请表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三是企业增产奖励,需要提供奖励资金申请表、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信用报告、税务机关开具的无欠税证明、2019年至2023年联网直报统计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申报单位对资金申请表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据介绍,此次奖励资金申报审核工作在“海易兑”上开展,按照企业申报、市县审核、省级认定、公示结果、资金拨付5个步骤开展工作,申报企业可登录该系统了解详细申报流程。
原标题:海南建筑业企业请注意 这项奖励资金开始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