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我国人口总数达141 178万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相比,增加7206万人。其中,我国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90 199万人,占63.8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50 979万人,占36.11%。与2010年相比,城镇人口增加23 642万人,乡村人口减少16 436万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4.21个百分点。
随着我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稳步推进,我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城乡人口不均衡、户籍城镇化率大幅低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等问题。人口集聚的新变化,既反映了城镇化和经济集聚的趋势性变化,也对提高城镇化水平、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持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近年来,我国城镇化率增长较快,尽管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明显提高,但是普查结果表明,2020年我国人户分离的人口达到4.93亿人,约占总人口的35%。户籍城镇化率仍大幅低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对此,应继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要持续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全面放宽大城市落户条件,完善超大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健全以居住证为载体、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建立农村产权流转市场体系,健全农户“三权”市场化退出机制和配套政策。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最新数据显示,我国流动人口有3.76亿人,10年间增长了将近70%。从流向上看,人口持续向沿江、沿海地区和内地城区集聚,长三角、珠三角、成渝城市群等主要城市群的人口增长迅速,集聚度加大,而东北三省人口流出严重。
对此,要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考虑未来我国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以缩小区域差距,实现可持续发展。要积极推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形成东中西相互促进、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新格局。要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按照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
科学稳步发展城镇化
2020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63.9%,相较于2010年的49.7%,上升了14.2个百分点。10年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在突破50%后仍保持快速增长趋势,未来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还将延续大规模的乡城迁移流动,预计“十四五”时期城镇化率可突破65%。
在城镇化高质量发展之际,科学稳步发展以人为本的城镇化尤为重要。要在区域协调发展基础上,科学推动城市群一体化发展,建设现代化都市圈,完善大中城市功能,适度发展超大特大城市;要持续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增强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和治理能力,吸引更多人口集聚;要坚持产城融合,夯实实体经济发展基础,探索绿色产业发展,完善城镇、郊区、农村功能,实现多中心、组团式发展;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改善乡村生态环境,发展乡村产业经济,实现就地就近城镇化,不断优化城乡人口结构。(作者系城市建设杂志社社长王克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