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上午7时,海口市龙舌坡农贸市场内是一片忙碌而热闹的景象。刚从羊肉销售摊买到新鲜羊肉的市民李阿姨心满意足地说:“现在政府管得严,市场里的羊肉吃着放心,价格合理。”市民满意的背后,是一条非法地下活体禽畜运输渠道被斩断的成果。过去几年里,以陈恒贵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控制着广东徐闻至海南海口的地下活体禽畜运输渠道,不仅扰乱市场秩序,而且直接威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2020年7月2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陈恒贵等 62人涉黑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陈恒贵等人分别被判处1年10个月至23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这起案件一审被告人62名,其中上诉的35名,辩护律师35名,参与二审庭审的诉讼参与人阵容非常庞大。二审判决书共7万余字,125页,书写耗时近一个月……”6月29日,省高院刑事审判第一庭法官田开进回顾这起案件审理时,对案件的诸多细节依然记忆犹新。他告诉法治时报记者,陈恒贵等62人涉黑案,是发生在民生领域的涉黑组织犯罪案件,随着案件审理工作的逐步推进,陈恒贵犯罪团伙的“虚假面具”才被彻底揭开。
法官田开进(左一)和同事交流工作 全媒体记者陈敏 摄
犯罪组织垄断活体禽畜偷运通道
2014年4月,以陈恒贵、黎伟、王恒敬等为组织、领导者的犯罪组织,发展组织成员59人,打通了一条从广东徐闻红坎、北港码头至海南海口麻余、东和码头的海上活体禽畜偷运通道。这个组织通过建立“地下执法队”,树立非法权威,通过恶意举报、暴力、威胁等手段,迫使经营活体禽畜的货主只能通过他们进行运输,并对40名活体禽畜货主进行敲诈勒索,对其中的35名货主进行强迫交易,收取高额运费、码头费、保护费等,非法控制垄断琼州海峡活体禽畜运输行业、非法获利7400余万元。
“该组织之所以能形成,有一个时间点,那就是2014年3月,海南发生了一些小反刍疫情,也就是常说的羊瘟,有关部门当时要求停止输入外省活体禽畜,但是海南活体禽畜消费市场空间大,本岛的活体禽畜无法全部满足市场需求,因此,部分销售活体禽畜的货主就采用偷运的方式从岛外运羊等进来。”田开进回顾案情细节时告诉记者,陈恒贵、黎伟、王恒敬因此发现了所谓的商机,3人一拍即合,利用长期为他人代为办理省外活体禽畜申报手续,熟悉有关部门人员并积累一定的社会关系和人脉资源的优势,意图垄断活体禽畜地下运输市场。很快,他们借助自己在社会上拉帮结派、逞强斗狠的威名,聚集各类闲散人员和前科劣迹人员,不断发展壮大组织力量,快速非法垄断了广东徐闻至海南海口的地下活体禽畜运输通道。
细致准备确保审判质效
“2020年4月,省高院二审受理此案。我作为案件审判长兼承办人,单审阅167本卷宗就用了一个多月。”田开进告诉记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在审理陈恒贵涉黑案的同时,他还负责另外两个重大涉黑案件的审理,为了合理利用时间,日常是夜里加班加点看卷宗。
让田开进印象深刻的是,陈恒贵涉黑案二审受理后,新冠肺炎疫情打乱了法院整个工作安排。“刑事提押、讯问、开庭等审判活动都受到严重影响,但涉黑案件审理必须要依法推进,如何保证疫情防控和高效审判两不误,是必须首先要解决的问题。”田开进说,持续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同时确保涉黑案审理正常安全进行,省高院为此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审判资源配置,组建了涉黑案专业审判团队,从庭前准备、疫情防控、庭审掌控、值警安全、后勤保障等方面想方设法创新举措,竭尽所能保证案件审理质效。
“被羁押被告人的讯问难度大,我们想了各种办法,最终取得了司法行政机关的配合,通过视频连线方式对被羁押被告人进行讯问,并组织辩护人、检察官召开庭前会议,对庭审方式、庭审准备活动安排征求各方意见,取得了辩护人、检察官的支持。”田开进介绍说,最终,经过多方配合努力,既保证了司法程序的高效公正,又化解了疫情防控的风险。
法官田开进正在看卷宗 全媒体记者陈敏 摄
13个小时连续庭审
田开进说,以陈恒贵为主犯的涉黑组织利用国家相关工作人员的庇护,绕开国家检疫部门监管,私自开通广东到海南的琼州海峡活体禽畜运输地下通道,直接威胁海南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对海南的营商环境造成严重不利影响,属于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的“行霸”。因此,陈恒贵等62人涉黑案庭审注定是一场“鏖战”。
“开庭连续进行了13个小时,从早上9点钟到晚上10时,中间仅有1个小时的午休时间,控辨审三方脑力、体力消耗都很大。”因庭审压力大,田开进坦言,庭审中,他和审判团队其他成员身体不同程度地出现了头晕、胸闷等不适现象。但为了案件庭审能够顺利一次性结束,大家一致选择坚持,确保庭审一次性顺利完成。
“这起案件庭审能够顺利进行就是打了一半的胜仗,庭审顺利结束,案件的审理就算成功了一半。”田开进说,虽然庭审后还有审查核实证据、案件评议、判决书撰写等大量琐碎细致的工作,但是62个被告人的庭审一次性顺利结束,大家的心情还是轻松愉快了很多。
严把事实关和证据关
庭审结束后,紧接着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案件的实体认定处理问题。“这起案件是新型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跟传统涉黑案中打打杀杀的违法犯罪不太一样,这个犯罪组织利用“公司化”的模式运行,对外称为‘公司’,但实际其并没有注册登记,没有具体的经营实体,‘公司’只是该组织的称谓。该组织违法犯罪事实比较掩蔽,包括陈恒贵在内的众多被告人都不承认自己属于涉黑犯罪,所以该案定黑是否准确,必要要严格进行审查认定。”田开进介绍说,涉黑涉恶案中最困难的,就是案件的事实认定和案件定性,必须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准确认定涉黑涉恶犯罪,既不能“拔高”,也不能“降格”,必须严格贯彻落实刑事法律要求,做到不枉不纵,把每一起案件办成经得起法律和时间检验的“铁案”。
“陈恒贵等62人涉黑案二审审理过程中,检察机关补充调取了陈恒贵举报他人犯罪的证据材料,陈恒贵因此可能存在立功情节,本案另外两名上诉人也当庭提出他们存在投案自首的情形。这些新证据新情形,作为二审审判人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必须体现二审程序的公正性。”田开进介绍说,因此作为二审审判长兼承办人,他联系公安机关核实了解情况,确认3人确实存在立功、自首情形,依法应该在量刑方面进行减轻调整,以体现和维护司法的公平公正。
“所有涉及犯罪事实、刑罚轻重的因素,我们都必须核查情况,并在定罪量刑过程中予以考量,还要进行文字方面的提炼概括,在判决书中进行体现和载明。这样才能确保案件质量万无一失,将案件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和时间的检验。”田开进说,二审庭审结束后,又经过近30天的加班熬夜,反复不断审查核实上诉事实、理由、证据,反复不断与审判团队进行证据、事实、法律方面的讨论、交换意见,二审判决意见才最终形成。此后,在二审判决意见最终形成的基础上,作为审判长兼承办人,还要反复不断锤炼文字、校对语法,125页7万余字的二审刑事判决书才最终定稿。
从二审受理到二审宣判,4个多月里,田开进带领审判团队跟时间赛跑,跟自己较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