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国际经济发展局招聘公告
2021年7月23日
一、机构简介
海南国际经济发展局(IEDB,以下简称海南国际经发局)是由海南省人民政府发起,经授权代表政府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开展经贸活动的法定机构。
海南国际经发局自成立两年多以来,遵循“科学、创新、高效、开放”的原则,紧紧围绕“半官方、市场化、国际性”特色定位,秉承“我们为企业跑”服务理念,履行“招商引资、企业服务、会展平台、海外渠道和反映诉求”等法定职责,不断畅通与全球投资者的联系渠道。
以官网、“投资海南”微信公众号、消博会官网及公众号、运营推广海招网和中、英、日、法、德、俄等多语言服务的4008-413-413全球投资服务热线等增量渠道,为来海南自贸港投资的全球投资者、展商、采购商等单位和个人提供全方位的服务,致力成为中国特色自贸港建设的重要平台、国内外企业来海南投资洽谈的第一站;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在省委、省政府和组委会的统筹指挥下,在消博会海南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在海南国际会展中心成功举办首届消博会,受到社会各方一致好评。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竞争上岗、择优聘用原则。
三、招聘条件及岗位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处分;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不良征信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
(5)具有良好的外语水平,母语为非汉语,且能使用汉语熟练进行商务交流的,优先考虑;母语为汉语的,需符合岗位外语能力标准。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与本次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因违规违纪被开除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4)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应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
(三)岗位条件
各岗位招聘所需的年龄(本公告中涉及到的计算日期均截至2021年6月30日)、学历、专业、实践能力、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投资海南”公众号。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21年7月24日至2021年7月30日。
2. 报名方式:应聘者将应聘登记表(详见附件2)、个人简历(形式不限,自行撰写)、本人身份证或护照、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职(执)业资格证、任职文件、奖惩文件等(取得国(境)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相关材料扫描件打包并命名(命名格式:应聘的岗位名称-姓名)发送至海南国际经发局招聘专用邮箱(zhaopin@investhainan.cn),邮件主题格式:应聘的岗位名称-姓名。文件压缩包内各个文件需进行命名(命名格式:应聘的岗位名称-姓名-材料名称),每人仅限报名一个岗位(应聘表填写是否同意调剂)。未按以上要求发送报名材料的,视为无效投递。
(二)资格初审
招聘评审小组按照岗位要求,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对应聘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外语水平和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初审。初审通过者,将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的方式通知参加笔试。
(三)考试测评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加初面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初面成绩×60%。依据“四舍五入”法,各部分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按照应聘岗位与笔试、初面成绩综合排名1:3的比例确定进入复面人选,若末位出现同一分数者一并进入面试。复面满分100分,结合岗位需求综合评定确定拟录人员。笔试、初面和复面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考试形式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主要考察日常积累。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初面
初面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中文、外文双语种)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满分为100分。
3.复面
复面采取非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
4.资格复审
(1)招聘评审小组对入围初面人员进行前置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和材料的真实性。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如下材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原件,取得国(境)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上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还原件。
②报考人员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虚假填报的、信息填报不全或材料提供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拟录人员体检和考察。
在海南招商引才网
(https://www.contacthainan.gov.cn)、海南国际经发局微信公众号“投资海南”公告入围人员名单,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入围人员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对体检合格入围人员进行综合考察,包括查阅档案、背景审核和经历调查,并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个人综合能力进行考察。
(五)公示。在海招网服务平台、我局网站和公众号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认为公示对象有不适宜在拟聘用岗位工作的问题可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向我局反映和举报。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六)录用。对录用人员实行市场化的用工管理,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执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评合格的,正式聘任相应岗位,其试用期起始时间确定为本人上岗时间;可结合录用人员具体情况进行岗位调整。录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如聘用后经查实有作假行为,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七)工资福利待遇。录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海南国际经发局相关文件执行。
海南国际经济发展局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