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琼中县政府同意,琼中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学科骨干教师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的学科骨干教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中涉及年龄、教龄、任职时间等相关条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良好,身体健康,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熟悉教育教学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与招聘职位要求相符合的教师资格和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本省在编教师报考应聘须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式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整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曾有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学科骨干教师资格条件。
1.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小学一级教师(中级)及以上职称;男年龄50周岁及以下(197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特级教师称号的可适当放宽年龄男至52周岁(196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至47周岁(197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5年以上(含)教龄,现仍从事本学段本学科教育教学或教研工作。
3.曾被县级及以上组织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评为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或相当荣誉,或具有特级教师荣誉称号,或被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或担任县级及以上示范高中或一级学校或同层次学校教育教学业务处室负责人、学科组长、年级组长、备课组长,或担任县级及以上卓越教师工作室主持人。
4.教育科研成果曾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机构、教育学会等教研业务部门和团体的表彰或奖励。
二、招聘程序、时间和方式
(一)信息发布与报名。
1.信息发布。琼中县2021年面向全国招聘中学学科骨干教师公告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互联网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时间。琼中县2021年面向全国招聘的学科骨干教师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5日9:00—2021年8月11日12:00,应聘人员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进行注册,填写并提交报考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898—86222401、86226605)。
4.报名网址: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3235
5.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1个岗位。
(2)应聘者应对照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交个人信息材料(图片上传要求,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建议在50KB至200KB区间),主要内容包括:
①《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1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中学科骨干教师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应聘者本人务必手写签名承诺,未签名者报名无效);
②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③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④学历证书;
⑤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⑥相对应学科职称证书、学科骨干教师或特级教师证书(根据需要还须提供任职学校荣誉称号文件等证明材料)、各类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材料将作为评价依据之一,应聘者需完整提供);
⑦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考核表或确定考核结果文件
⑧本省在编教师报考应聘须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学科,多报无效,应聘人员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信息不真实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1年8月11日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系统将于2021年8月11日17时准时关闭,2021年8月11日12时后不在接受新用户报名,且在12时前提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3)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格式要求:文字材料及相关证件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列好目录按序装订。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供与报名材料一致的原件供审查,审查后原件退回。
(三)资格审查。
1.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业绩评审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同学科招聘岗位数与应聘岗位数符合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聘岗位。
2.资格审查合格者,直接入围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7天。
(四)组织业绩评审。业绩评审分为面试(岗位能力考评)和业绩材料评审两个阶段。
1.面试。
(1)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对入围面试的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现场陈述、答辩及微格教学等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成绩将按学段、学科由专家组报领导小组同意后设立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60分),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入围业绩评审,其面试成绩按60%计入综合成绩。
(3)应聘者面试时须提供与报名提交材料一致的报名登记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学科骨干教师或特级教师证书(根据需要还须提供任职学校荣誉称号文件等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和可提供的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查属实后退回原件,应聘者必须对所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2.业绩材料评审。面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者入围业绩材料评审,业绩材料评审评分最高不超过100分,并按40%计入综合成绩。
(五)考察及体检。
1.领导小组以应聘者综合成绩为依据(综合成绩折算按照“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并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7天。
2.对学科骨干教师人选的考察注重师德表现、工作业绩、专业引领等。
3.对学科骨干教师人选考察通过实地考察或函调考察等方式进行,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考察对象须向县教育局提供学历档案、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学历证书查询结果,准考证、报名表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社区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已结婚的需乡镇以上卫计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考察中发现档案或应聘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将取消相关人员聘用资格。
4.考察和体检后在公示期内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面试成绩必须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3天。
5.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人员聘用。
考察和体检结果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后确定预聘名单,并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宜聘用的,不予聘用。所缺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调剂,再按规定程序办理。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问题反映,但所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将拟聘用人员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后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期限内报到上岗,无特殊理由不到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聘用及调动手续。
三、相关优惠政策和待遇
(一)优先解决编制和岗位。琼中县2021年面向全国招聘的学科骨干教师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人事调动手续,纳入琼中县教育系统事业编制和人事管理,服务期不少于5年。调入琼中县之前已获得的教师资格、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特级教师、劳动模范等,按有关规定经省教育厅和省委人才发展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予以确认保留,纳入琼中县同类人才进行统一管理,并享受同等待遇。
(二)解决住房及家属子女问题。
1.相关学校要为招聘的学科骨干教师提供周转宿舍(如无法提供周转宿舍,可按相关政策规定提供一年期的租房补助)。如招聘的学科骨干教师符合省及琼中县关于租赁或购买安居型商品房有关条件的,可优先安排。
2.招聘的学科骨干教师要求将其配偶工作关系调入琼中县的,可按照相关政策及规定予以优先办理,并对其配偶工作予以适当安排。
3.已调入琼中县且聘期在5年及以上的学科骨干教师,其户籍在琼中县的子女在接受基础教育和报考普通高校时按海南省相关政策落实。
4.招聘的学科骨干教师(含其调入琼中县工作的配偶),调入琼中县前的工作年限或参保缴费年限按国家和海南省的相关规定衔接。
(三)安家费。
招聘的学科骨干教师,凡签约5年以上(含)的,发放安家费,在正式调入或入编后一次性发放。具体标准为:
高中阶段学科骨干教师35万元(税前);
招聘的学科骨干教师为特级教师的,在上述标准上另外奖励安家费10万元(税前)。
如服务少于5年而解除或终止合同(如自行要求调离、辞职、自动离职、解聘等)的,已发放的安家费按每少服务1年退还1/5计算金额退还给发放部门;若相关人员购买的安居型商品房未入住,由琼中县有关部门按原价回购,若已购买的安居型商品房已入住,不再进行回购,相关人员按照离职时间的房屋市场估价向有关部门补交差价款。
(四)招聘学科骨干教师补贴。
招聘的学科骨干教师,前5年发给教育人才补贴,按每个学年度考核结果分等次发放,考核结果未达到合格的不发放。每学年补贴标准为:
高中阶段学科骨干教师考核为优秀的5万元;合格的4万元。
四、纪律要求
琼中县2021年面向全国招聘中学学科骨干教师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招聘的整个过程严格实行“阳光作业”,各环节工作要“公平、公正、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有关说明
(一)技术支持电话:0898-66738902、66502026(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注:节假日期间不予咨询,敬请谅解。)
(二)监督举报电话:0898—86230538。
(三)报名咨询电话:0898—86222401(县教育局)。
六、其他
本方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