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7月20日南京市出现本土新冠疫情以来,其疫情传播链已外溢关联15个省26个市,广大群众要深刻认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复杂性及不确定性,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为严格落实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切实保障全县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广大群众要保持高度警惕,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尽量少流动,进入公共密闭场所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做好个人防护。请广大群众关注疫情信息动态,非必要不离县、不离琼,原则上不要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
二、请近期入琼中和返琼中人员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如有涉疫地区行程史、经停史要主动向所在单位和社区(村)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要主动配合社区(村)的调查登记、样本采集、日常健康监测、居家健康观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如有发热、咳嗽症状必须做好自我防护,到正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检查。
三、取消或延期举办大型公众聚集性活动。即日起,原则上停止举办在短时间内集聚人数超过500人的大型群体性活动,如确需要举办的报属地政府审批。
四、取消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升学宴不办,确需举办的要向所在地政府报批,按要求做好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后,方可举办。
五、请继续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时刻关注个人和家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完成疫苗接种后,也不可放松警惕,仍要坚持做到佩戴口罩、注意手部卫生等良好卫生行为,杜绝感染风险和隐患。
六、严格落实预检分诊、首诊负责制。规范发热门诊管理,未设置发热门诊或发热诊室的医疗机构(含门诊部、诊所、村卫生室、民营卫生机构等)一律不得接诊、收治具有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疑似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要发挥好“哨点”监测预警作用,提高警惕,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预检分诊制,如遇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人员,要主动询问有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以及上述地区人员接触史。
七、人员密集场所要进一步强化进出管理。电影院、文化馆、图书馆、KTV等密闭场所,即日起要全面恢复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行程卡,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等防控措施,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引导体温异常人员要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
八、各机关企事业单位、镇、社区(村)居委会、汽车站、宾馆酒店要加强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的排查,按规定做好上报、处置工作。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九、积极主动接种疫苗,防感染、防发病、防重症和死亡,降低疫情风险。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和控制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符合条件的人员要尽早接种新冠疫苗,保护自己和家人,尽快建立全民免疫屏障;已经接种但尚未完成全部剂次接种的人员,在达到间隔时间后,要尽早完成后续接种。已经接种新冠疫苗的群众还要继续做好个人防护。7月27日和8月2日起我县已启动15-17岁和12-14岁人群疫苗接种服务,12—17岁人群可按就近原则在辖区指定接种门诊,或按照教育部门的统一安排到接种点接种疫苗。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后续,我县将根据国内外疫情形势和国家、省相关防控要求,及时动态调整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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