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发挥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的“头雁效应”,激励各类人才在农村广阔天地大显身手。8月4日,陵水出台《陵水县鼓励和扶持农村实用人才发展十五条措施(试行)》,进一步完善了我县农村实用人才政策体系。
奖励培训,提升致富能力。《措施》规定每年组织全县农村实用人才开展不少于2次技能培训,为通过培训考取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的农村实用人才推选就业岗位。并开展各类实用人才年度评选活动,业务水平拔尖、事迹突出、扎根农村基层的农村实用人才可参选村干部,并发放奖励补助。
聚焦产业,提升创业活力。《措施》明确为在我县境内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加工、流通等领域项目的农村实用人才,依实际情况提供小额贷款优惠政策。并为创业者提供了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大型农机具抵押、动产质押、仓单和应收账款等多项可享受的新型信贷业务,针对优秀的创业项目、青年人才,启动资金扶持“双百”计划,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实用人才创业的金融政策支持。
帮扶企业,提升发展动力。一方面,对符合条件的、具有带贫减贫项目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专项资金扶持,用于扩大经营规模等支出。另一方面,对涉农项目企业在农村投资建立农村创业指导中心,为农村实用人才发展创业提供服务项目企业给予资金奖补,激发企业助农热情。
农村实用人才是广大农民的优秀代表,是我县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陵水始终坚持把农村实用人才作为促进乡村振兴的先行军,着力在培养、使用、激发上持续用力,多举措激励农业科技人才、农技推广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等各类人才努力成为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头雁”,有效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为全县乡村振兴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