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昌市生态文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公告,鼓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发生在文昌市内的淡水养殖业违规行为进行举报,进一步规范淡水养殖业管理。举报线索经调查核实后,根据奖励规定,将予以举报人1000元至2000元的奖励。
举报人可通过电话(12369,12345)、微信(“文昌生态文明”微信公众号)和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属地镇政府、文昌市生态环境局或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提供被举报经营者的违法事实证据,包括被举报经营者的名称、详细地址、存在违法事实以及反映违法事实的文件、图片、影像等。举报范围包括水产养殖场不达标排放尾水行为;非法排放、倾倒养殖塘底泥行为;非法使用违禁药物行为。
举报受理部门将严格执行举报人保密制度。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举报人的姓名、住址、电话、有关案情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