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文明城市 做文明市民
——致广大市民的一封公开信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近年来,儋州市持续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2020年成功创建“海南省文明城市”,并正式列入2021—2023年创建周期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名单。今年,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会决定启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吹响了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攻坚战的号角!
全国文明城市是国家授予一座城市最高的综合性荣誉,是一座城市最有价值的城市品牌和亮丽名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利民惠民,将会为市民创造一个更加文明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提升市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依靠人民。有文明的市民,才有文明的城市。广大市民是城市的主人,是创建文明城市的主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需要您的关心、支持和参与。在此,特向全体市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1.崇德守礼从我做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遵守《海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不乱贴乱画,不损坏公物,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大声喧哗,不吵架斗殴,不污言秽语。
2.文明交通从我做起。自觉遵守和维护交通秩序,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文明礼让。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主动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让座。行走时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翻护栏。驾车时“按灯停走、按道行驶、按线通行、按位停放”,不接打手机,不向车外抛洒杂物。
3.诚实守信从我做起。坚持以诚为本,以信立身,做到诚信处事、诚信待人、诚信经营。
4.文明旅游从我做起。自觉遵守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做到懂礼仪、守秩序,行为得体。
5.文明上网从我做起。树立正确的网络道德观,自觉传播文明言行。不浏览不健康的网站,不发布网络谣言和格调低下的信息。
6.志愿服务从我做起。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踊跃参与各类志愿服务活动,热心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您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代表着我们这座城市的形象,展示着儋州的文明程度。您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是我们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关键。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身做起,从每件小事做起,共同浇灌绚丽多彩的文明之花,为儋州创成全国文明城市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儋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