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万宁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0届医学毕业生工作补充事项
2021年3月17日,我委已在万宁市人民政府官网“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了《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面向全国高校公开招聘2020届医学毕业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根据《万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关于印发万宁市面向全国高校公开招聘2020届应届毕业生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意见》(万人社﹝2021﹞55号)建议和工作需要,现将《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面向全国高校公开招聘2020届医学毕业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万府办〔2021〕5号)相关工作补充事项如下:
一、将方案第四项“招聘对象和条件”内容修改为:“招聘范围、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全国公开招聘。国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专科及以上2020届毕业生。此次招聘54名卫生技术人员中,其中有10名卫生技术人员(临床医学6名,预防医学1名,医学检验2名,医学影像1名)定向于海南省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若应聘人数达不到10人,则由普通应届毕业生补足。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等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将第五项:“招聘方法和程序”的内容修改为: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公告通过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后续招聘工作的各有关事项均在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anning.hainan.gov.cn)、海南省人事招考服务平台网站(http://www.tianluehr.com/exam.html)公示(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5日——2021年8月31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网上报名流程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报名所需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应聘人员要经常关注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海南省人事招考服务平台网站(http://www.tianluehr.com/exam.html)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在招聘全程中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3.报名网址:http://www.tianluehr.com/exam.html。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报名所需材料进行报名。
4.报名提交电子材料。所需上传的报名材料为以下(1)至(9)项,图片上传要求: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不超1MB)。
(1)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万宁市2021年公开选聘卫生事业单位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手写签名)。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片。
(3)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合并成一张图片)。
(4)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在编人员、定向生、委培生应聘时应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7)贫困家庭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贫困家庭建档立卡户、城乡低保、城镇零就业家庭等证明。
(8)无犯罪记录证明及计划生育证明。
(9)应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
(三)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方可参加笔试。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万宁市公开招聘2020届卫生事业单位技术人员岗位设置表》,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表所填写内容和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报名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人数比例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未达到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参加笔试人员名单、笔试及打印准考证等有关事项在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anning.hainan.gov.cn)、海南省人事招考服务平台网站(http://www.tianluehr.com/exam.html)公布。
(五)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考试总成绩为百分制,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成绩。为百分制,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
(2)笔试内容。《临床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实行闭卷考试,考题量为120分钟题量。
(3)笔试时间与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拟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在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海南省人事招考服务平台网站(http://www.tianluehr.com/exam.html)公示。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列入拟入围面试人选。拟入围面试人选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岗位招聘职数1:3的比例确定,若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确定为拟入围面试人员,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拟入围面试人员。
面试前,招聘单位对拟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及提供的有关证书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
拟入围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现场向招聘单位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万宁市2020年公开选聘卫生事业单位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其他网上报名和招考岗位要求的相关书面材料。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报考材料或报考材料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参加面试资格,因而产生的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应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书面递交放弃《声明书》,递补考生名单于面试前3天向社会公布。
通过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在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3.面试
(1)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技术能力,总题量为10分钟题量。
(2)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3)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含),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不列入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计算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分相加之和,再除以其余考官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总分÷其余考官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各项考试成绩、总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在万宁市政府网站公布。
(六)考试成绩排名
同一岗位有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若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的,须进行加试,加试方式为面试,按加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
(七)体检与考察
招聘单位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1.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入围应聘人员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另外选择同级别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体检结果、入围考察人员名单在万宁市政府网站公布。
2.考察。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招聘单位依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通过万宁市政府网站、海南省人事招考服务平台网站(http://www.tianluehr.com/exam.html)向社会公示7天。因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等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明确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删除方案第七项。
四、将方案第八项“工作要求”的内容修改为:纪律要求: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各项具体规定。
(一)领导小组成员和参与招聘工作人员须严守工作纪律,工作认真负责,做到认真、严谨,避免纰漏。
(二)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全体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须严守工作程序,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
(三)应聘人员在面试过程中须自觉严守纪律和规定,严禁考场作弊,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聘用资格。本方案未尽事宜,按职能和业务范围,分别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五、增加以下内容
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务工作由万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实施。
(二)本次招聘专业参照《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4)。
地址:海南省万宁市万城镇红专西街卫健委办公楼
咨询电话:0898-66590935 0898-66593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