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清理整治非法办学,营造陵水黎族自治县教育健康发展的社会环境,今年以来,陵水县综合执法局多次联合县教育局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检查行动,重点检查校外培训机构的证照、安全、收费、师资和教学管理等方面,范围涉及以在校中小学生和幼儿为培训对象的校外培训机构,包括已审批和未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在检查中,执法人员积极向办学者普及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
经查,陵水县新村镇乐学堂培训中心、群英乡希望启航培训中心、群英乡未来教育培训中心和陵水博阳学生托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校外培训机构在无办学资质的情况下,擅自招生进行教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陵水县综合执法局依法责令非法办学者立即停止办学行为,退还所收学费合计16435元,处罚款合计30205元。
下一步,陵水县综合执法局继续强化执法监管,对辖区内的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不定期检查,一旦发现校外培训机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严肃查处。
记者 贾磊 通讯员 陈冰 李海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