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综合新闻

    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海南印发整体迁入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细则

    2021年08月20日 10:06:46

    日前,省科技厅印发《海南省整体迁入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推动海南高新技术产业高质量发展。《细则》自今年9月11日起施行。

    《细则》指出,根据《海南省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若干政策(试行)》,有效期内整体迁入海南的高新技术企业,按企业完成迁入注册后12个月的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投入等给予奖励,额度为企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的5%或研发投入的1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迁入奖励资金只能申请一次。

    《细则》明确,整体迁入我省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申请条件包括: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完成整体迁移各项手续,获得海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相关证明文件;迁入后在海南省实质运营;按要求填报火炬统计调查及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等;在迁入注册后2年内申请此项奖励资金。

    记者 邱江华

    相关阅读:

    利好政策!海南省整体迁入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细则来了




    来源:海南日报责编:齐国宝
    交通运输部 国资委 发改委 住建部 卫生健康委员会 科技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海南省人民政府 粤港澳大湾区 华东频道

    国际标准刊号:ISSN 1674-781X   国内统一刊号:CN 11-5897/F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国际标准刊号:ISSN 2095-2104   国内统一刊号:CN 11-9313/TU
    京ICP备:0900987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0382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