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6时许,在海口市美兰区海甸二东路与海达路交叉口处,一辆小汽车追尾撞倒2名共享单车女性骑行者王某、李某后逃逸,致2人受伤,其中1人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上午死亡。
接到报警后,海口公安交警立即开展案件侦办工作。办案民警通过现场勘查、走访排查、调取视频监控等侦查措施,迅速锁定并查获肇事车辆。当日12时许,迫于警方压力,肇事司机王某官到海口交警支队投案自首。经现场呼气检测,王某官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尿检鉴定结果显示为阴性,排除毒驾。
经核查,王某官(男,25岁,临高县人,准驾车型C1)自称事发前晚与朋友通宵饮酒至19日凌晨,单独驾驶向朋友借来的车牌号为琼A83**3长安牌SUV普通客车返回宿舍。
由于疲劳发困,王某官驾车行驶到事发路段时已处于睡着状态,当车辆撞到两名共享单车骑行者后才惊醒,继而未停车就迅速逃离了现场。
经询问,王某官对其驾车发生交通事故逃离现场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王某官因涉嫌交通肇事逃逸已被警方采取拘留措施,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据了解,涉事司机王某官并非肇事车辆的车主,而是借的车。
关于事故中,车主是否需要承担责任?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网友们也提出了疑问。在此提醒广大车主,车辆不要随意外借,在一些情况下,车辆借予他人发生事故,车主也需要担责。
借车有风险,车主需谨慎!那么借车给别人出了事故,车主的责任到底怎么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