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省范围内酒后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出现反弹,为进一步强化酒驾醉驾严管高压态势,切实消除事故隐患,根据省公安厅《关于<全省公安交警部门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重拳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白沙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积极响应,第一时间制定工作方案,并决定8月20日至10月2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月的酒驾醉驾整治行动。并对查处的酒后驾驶人员一律实名曝光,依法从重处罚。
截止目前,白沙县公安局共出动警力182人次,警车32辆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51起。其中饮酒驾驶13起,未佩戴安全头盔23起,未系安全带33起,驾驶报废车辆5起,无证驾驶 4起 ,未年检3起,未按车道行驶6起,拖拉机载人4起 ,客车载货1起、超员1起,车辆未礼让行人2起。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成效,白沙县公安局成立由县委常委、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马琼才任组长,各局党委成员任副组长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各局党委成员下沉各包点派出所,亲自部署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县各警种按照工作职能,分工明确、衔接紧密、步调一致,全面确保此次整治行动各项环节高效、有序、依法进行。同时,该项行动向各成员单位下发任务量,并实行每日通报排名情况,确实在全局范围内营造“比学赶超”的良性工作氛围,切实在白沙县范围内掀起重拳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新高潮。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在每日10时至22时,0时至3时的重点时间段进行,将以小型客车、轻型货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车辆作为重点整治对象,围绕餐饮娱乐场所、景区、大型居民区、城乡结合部周边道路,涉酒事故易发、多发点段以及城郊结合部、农村县乡道路、重要村镇等路段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争取实现全县涉酒事故易发、多发点段以及城郊结合部、农村县乡道路、重要村镇明显减少;源头隐患监管、路面管控、中小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及农村交通安全治理能力不断提升;辖区不发生涉及酒驾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完成“减量控大”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处的工作目标。
在8月20日全县统一行动日中,公安局副局长、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陈威带领交通管理大队,联合特巡警大队及全县18个派出所,在全县范围内设置20个执勤卡点,结合“亮灯行动”,屯警街面,全面采取错时勤务、接力整治、精准拦截等方式,对重点车辆进行严格查处,切实提升路面见警率、查处率和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白沙警方提醒: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车辆起步前,请想想,那些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拒绝酒驾,从我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