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澄迈县公安局与综合执法局联合执法时,在永发镇南轩村旁查获一非法采石点,当场扣押运载大货车4辆。经过公安民警的深入调查,发现与该非法采石点联系紧密的某石材收购加工厂老板葛某某与一名本地男子王某某勾结,在澄迈县老城镇、金江镇等地组织不法人员大肆使用挖机盗挖、盗采岩石资源,并非法转卖。
为了彻底查清犯罪事实,澄迈县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以公安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专案组,率领精干警力对金江、老城、永发等地的盗挖、盗采岩石资源犯罪行为进行深入侦查。经查明,2021年3月以来,以葛某某、王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在南轩村非法加工点进行非法采石、加工、销售的主要犯罪事实。该团伙组织分工明确,从采石、运输、加工、销售,再到记账、分赃,均有专人负责。
在掌握该犯罪团伙犯罪事实、涉案人员及网络架构等情况后,8月24日,专案组对该团伙进行集中收网,一举抓获35名涉案人员,扣押账本、单据、挖机、推土机、工程车等涉案工具一批。该非法采石、运输、加工、销售全链条被一网打击。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下一步,澄迈警方将继续保持严打各类破坏生态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铁腕护航、利剑出动,不断加强对生态环境和矿产资源的保护力度,坚决维护澄迈经济秩序和安全稳定,护航海南自贸港的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