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记者从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8月29日,发生在海口市碧海大道与海甸五西路交叉口两车相撞致一车坠入甸昆沟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已调查完结。根据事故认定,坠入河中的特斯拉小轿车驾驶员韩某不承担事故责任,另外一辆北京现代小轿车驾驶员张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据办案民警介绍,张某违反减速让行标志并且加速行驶是造成事故的原因。根据相关规定,交警部门对其违反标志牌的行为,处以100元罚款;对其超速未达10%的行为,给予警告,不罚款不扣分。韩某行驶经过的路段正在施工,施工路段标志牌设置不合理,交警部门责令施工单位整改。根据相关规定,张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韩某不承担事故责任。
关于事故中车辆受损的问题,因双方车辆都有保险,所以由保险公司赔偿处理。张某在下水救人的过程中被硬物割伤了脚,在医院花费的2000多元医疗费,由韩某全部支付。
记者 赵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