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和减少“涉酒涉摩涉学”道路交通事故,有效净化万宁市道路交通环境,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的统一部署要求,万宁公安交警于8月26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重拳整治六类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
9月3日,省厅交警总队到万宁公安交管大队督导检查路长制勤务系统APP和接处警视频指挥调度应用情况,指导开展酒驾醉驾等六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指出要做好摩托车报废管理工作,从打击、宣传、服务下手,从而降低事故发生率,保障群众生命安全。
当天,万宁公安交警依托“路长制”勤务机制,联合、派出所、特警在兴隆镇墟开展重拳整治六类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严查酒驾醉驾、无证驾驶摩托车、无牌无证摩托车上路、报废摩托车上路、驾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中小学生违法骑行等六类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对六类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坚持严格依法顶格处罚,坚决遏制“涉酒涉摩涉学”死亡交通事故的发生,进一步规范摩托车通行秩序,切实筑牢路面防线,全力稳定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与此同时,积极开展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及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要求违法驾驶人到移动警务室上观看由万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制作的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用发生在身边的触目惊心的事故案例告诉广大驾驶人交通违法的危害性。
通过走进辖区学校开展交通安全课、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横幅和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面对面向群众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并联合报废车辆回收公司下乡上门服务,鼓励群众积极自愿上交报废车辆,提高群众对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认识,警示广大驾驶人驾车出行要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当天万宁市公安局共出动警力89人次,警车35辆次,共检查各类过往车辆880辆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19起。其中不戴安全头盔110起,醉酒驾驶机动车1起,无证驾驶1起,未悬挂号牌4起,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车3起,不戴安全头盔教育处理9起,其他违法行为91起。行政拘留1人。查扣车辆64辆,回收报废摩托车13辆。以严查严处+宣传教育的方式最大限度扩大宣传覆盖,全力保障群众人身财产和出行安全,受到群众点赞。
据统计,自2021年8月26日至9月3日,万宁市公安局共出动警力898人次,警车360辆次,共检查各类过往车辆7900辆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237起,其中饮酒后驾驶8起、醉酒后驾驶1起、无证驾驶10起、摩托车未悬挂号牌32起、驾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438起、中小学生违法骑行5起、回收报废摩托车61辆。
万宁交警提示,驾驶摩托车应具备相应的准驾车型,切勿驾驶报废、无牌无证、假套牌摩托车上道路行驶,要自觉佩戴安全头盔,请广大摩托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出行。接下来,万宁交警将形成精准长效执法机制,持续深入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强化交通秩序整治,“零容忍”打击交通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