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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名无户籍流浪人员集中落户成为陵水“新居民”

    2021年09月08日 10:03:39

    经陵水多个部门合作,近日,长期滞留陵水的8名流浪乞讨人员成功落户陵水。他们也从无家可归的流浪乞讨人员,变为纳入相应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陵水“新居民”,享受陵水居民同等待遇。

    目前,由陵水救助且在陵水定点签约的县外托养机构滞留超过3个月以上的流浪精神病人共8人。其中:海南省平山医院5人、儋州市第四人民医院1人、陵水康宁医院2人。8名长期滞留陵水的流浪乞讨人员都患有不同程度的智力、精神残疾,不能表述自己真实身份,无法与亲属取得联系,也无法取得合法身份。因而不能办理医保享受救助,成为游离在以户籍为基础的社会保障体系之外的“黑户”。

    根据陵水长期滞留流浪乞讨无户口人员落实安置方案要求,陵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通过主动与陵水公安机关提供采集入库DNA、人脸比对数据材料送往海南省公安厅比对,及时发布寻亲公告等途径帮助他们寻找亲人。截至目前,8名流浪乞讨人员均未比中相关亲属关系。

    近日,陵水民政局工作人员主动对接公安部门,对8名长期滞留流浪乞讨人员新办身份证业务特事特办,对他们进行指纹采集、照相等,以最短的时间完成了居民身份证办理工作,为他们办理了集体户籍。至此,8名无家可归的流浪乞讨人员,变为纳入相应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陵水“新居民”。

    据了解,落户登记后,陵水民政局将为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人员办理特困人员供养待遇相关手续,对不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纳入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同时,会同医保部门为他们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会同教育部门做好未成年滞留人员就学教育工作,会同残联落实残疾人两项制度补贴政策等。流浪乞讨人员发现地乡镇政府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好安置人员有关社会福利待遇。

    记者 利声富




    来源:新海南客户端责编:齐国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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