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综合新闻

    澄迈:三孩《生育服务证》开始受理,参保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已配套落实

    2021年09月10日 14:41:51

    为完善三孩生育配套支持措施,进一步降低育龄家庭的生育成本,提高生育服务水平,推动三孩政策有力有序落实落地,根据《海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及《海南省生育登记与生育服务证发放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的规定,计划或已经生育三孩的夫妇现在可以前往有关窗口办理《生育服务证》。

    《生育服务证》申领流程:

    一、申领对象

    户籍所在地为澄迈县或为本县常住人口。

    二.申领地点

    各乡镇(街道)政务服务窗口或省卫健委网上办事大厅均可办理。

    三、申领条件

    2021年5月31日(含当天)后生育或计划生育三孩的夫妇。

    四、所需材料

    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原件。

    温馨提示:2021年5月31日(含当天)生育三孩的夫妇,如需补办《生育服务证》,参照上述程序补办即可。持有三孩《生育服务证明》的夫妇可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和生育津贴。如已经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结算手续的,可凭相关的报销单及《生育服务证明》,到当地的医保部门办理补报销等相关手续。




    来源: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责编:齐国宝
    交通运输部 国资委 发改委 住建部 卫生健康委员会 科技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海南省人民政府 粤港澳大湾区 华东频道

    国际标准刊号:ISSN 1674-781X   国内统一刊号:CN 11-5897/F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国际标准刊号:ISSN 2095-2104   国内统一刊号:CN 11-9313/TU
    京ICP备:0900987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0382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