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三孩生育配套支持措施,进一步降低育龄家庭的生育成本,提高生育服务水平,推动三孩政策有力有序落实落地,根据《海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及《海南省生育登记与生育服务证发放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的规定,计划或已经生育三孩的夫妇现在可以前往有关窗口办理《生育服务证》。
《生育服务证》申领流程:
一、申领对象
户籍所在地为澄迈县或为本县常住人口。
二.申领地点
各乡镇(街道)政务服务窗口或省卫健委网上办事大厅均可办理。
三、申领条件
2021年5月31日(含当天)后生育或计划生育三孩的夫妇。
四、所需材料
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原件。
温馨提示:2021年5月31日(含当天)生育三孩的夫妇,如需补办《生育服务证》,参照上述程序补办即可。持有三孩《生育服务证明》的夫妇可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和生育津贴。如已经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结算手续的,可凭相关的报销单及《生育服务证明》,到当地的医保部门办理补报销等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