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公安厅党委第四轮巡察工作已经启动。省公安厅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发布公告,并公布电话,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向巡察组如实反映情况。
据介绍,五个巡察组于2021年9月10日至2021年10月19日,分别对海南省公安厅看守所党支部、收容教育所党支部,省拘留所党支部、强制隔离戒毒所党支部、强制医疗所党支部开展常规巡察。
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接受“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情况,以及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照相关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组受理方式(法定工作日8:00-12:00,14:30-17:30受理):
第一巡察组(巡察厅看守所党支部):值班电话:0898-68836736。
第二巡察组(巡察省强制医疗所党支部):值班电话:0898-68836737。
第三巡察组(巡察省拘留所党支部):值班电话:0898-68836740。
第四巡察组(巡察省强制隔离戒毒所党支部):值班电话:0898-68836742。
第五巡察组(巡察厅收容教育所党支部):值班电话:0898-68836743。
省公安厅办公大楼一楼东、西两侧楼梯口还设置巡察工作联系箱,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向巡察组如实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