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上午,万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三十七次会议,听取审议各项报告、议案及供职发言,并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同意接受周高明辞去万宁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任命王三防为万宁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决定免去刘运平、黄碧宇万宁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决定免去吴晓晖市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职务,决定免去卓琼川市人民法院兴隆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任命唐帅英为市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任命张旭旭为市人民法院兴隆人民法庭副庭长,任命蒙启晖为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任命高帆、王鹏、苏恩任、朱振志、林柏权、钟静玲、陈彬、王学展、李江英、文龙山、吴重宏为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同意接受陈明源辞去万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吴明阳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监督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
记者 曾君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