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徐明锋)11月10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了解到,为加快拨付我省2020年度农村道路客运和出租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海南省交通运输厅于11月9日印发通知,要求各市县(洋浦)交通运输局,省道路运输局按照《2020年度海南省农村道路客运和出租车、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油价补助政策实施方案(审议稿)》(以下简称《方案》)要求,抓紧报送2020年度农村道路客运和出租车油补资金申报材料。
《方案》指出,2020年度农村道路客运和出租车油价补助资金不与用油量挂钩,统筹用于公共交通发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农村道路客运发展等方面,推动农村道路客运、出租车行业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促进农村道路客运、出租车、公交等行业高质量发展。
2020年度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油价补助资金按照“补贴政策不变、补贴对象不变、补贴依据不变、补贴方式不变”的要求,继续延用《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农村道路客运出租车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政策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琼交运管〔2017〕300号)及《海南省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退坡资金(2015-2019年)使用实施方案》,进一步促进我省琼州海峡客滚运输和农村水路客运稳定与健康发展。
商报记者注意到,在农村客运和出租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上,《方案》明确,2020年度农村道路客运和出租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规模延续2014年基数(10357万元)及2019年退坡比例(60%)。其中:农村道路客运和出租车费改税补助和涨价补助保留部分5896万元(含农村道路客运4116万元,出租车1780万元,以下简称农村道路客运和出租车油补资金),农村道路客运和出租车退坡资金4461万元。
一是农村道路客运和出租车油补资金。补贴对象为截至2020年12月31日在册且正常营运的农村道路客运(不含城乡公交及新能源农村道路客运,下同)和出租车(不含新能源出租车,下同)。分配方式为按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省农村道路客运和出租车同行业在册车台(座位)数分配。其中,农村道路客运按照车辆座位数(车辆行驶证记载的座位数,不含站席人数),出租车按照车辆数进行申报统计。年运营里程不足1万公里的车辆不予补贴;农村道路客运车辆年运营里程达到1万公里(含)但不足2万公里的按60%补贴,达到2万公里(含)以上的全额补贴;出租车年运营里程达到1万公里(含)但不足3万公里的按全额的60%予以补贴,达到3万公里(含)的全额补贴。
二是农村道路客运和出租车退坡资金。新能源农村道路客运和出租车补贴参照燃油农村道路客运和出租车补贴标准及方式对新能源农村道路客运车辆和出租车进行补贴,奖励推广使用新能源农村道路客运车辆和出租车;城乡公共交通发展,除新能源农村道路客运和出租车补贴资金外,剩余资金按因素法分配。分配因素包括:国家公交都市创建(权重5%)、国家绿色出行城市创建(权重5%)、交通运输部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权重5%)、新能源公交车推广(权重35%)以及建制村通客车(权重50%)。补贴资金由各市县统筹用于支持国家公交都市创建项目、国家绿色出行城市创建项目、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项目、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奖励、县乡客运站建设和改造项目、公交智能化调度及运营管理系统等公交信息化建设、农村道路客运卫星定位终端设备及视频监控系统等农村客运信息化建设、客运车辆安全应急装置和隔离防护设施安装、农村客运候车亭养护等事项。
在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上,《方案》明确,2020年岛际和农村水路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规模延续2014年基数(3768万元)及2019年退坡比例(60%)。其中: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1507.2万元,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退坡资金2260.8万元。
《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实施方案;密切关注动态,维护行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