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柯育超)因不满派出所的处理结果,邢某等三人强行阻挠警车要求释放违法行为人,并对值班民警多次进行威胁及挑衅,近日,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团队依法审结该妨害公务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邢某等三人有期徒刑十个月至一年,并适用缓刑。
2021年4月,乐东县某派出所民警正准备将违法行为人高某押送拘留所时,遭到数名无关群众自发聚集在派出所大门前导致送押警车无法通行。在值班民警释明和劝解并疏散人群过程中,邢某等三人在人群中数次带头质问、指责、挑衅、阻挠警车,并强烈要求民警释放其弟弟高某,甚至对民警的鸣枪示警充耳不闻,依旧上前质问、逼迫民警释放高某。民警经过反复劝解、释明未果后,遂将邢某等三人逐一控制并传唤至派出所。事态前后持续两小时,消耗了大量的警力资源,对当地交通、秩序等造成了较大的影响。
乐东法院认为,被告人邢某等三人带头以起哄、威胁、辱骂、滞留现场等方式阻碍民警执行职务,无视民警劝解甚至在民警鸣枪示警后仍我行我素、拒不配合,该行为不仅妨害民警正常履职,更严重损害国家法律权威,破坏社会管理秩序,其三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表示,妨害公务不仅是对社会正常管理秩序的破坏,更是对法律的无视和挑衅。该案的审结,有效的维护了公安民警的正当权益,还依法打击了妨害公务违法犯罪行为。乐东法院呼吁广大群众在遇到公安民警依法执行公务时,要沉着冷静,尊重并积极配合执法。任何肆意妄为、恶意阻挠或者以暴力方式阻碍公务等行为,都必将会受到法律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