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罗霞
海南以“智慧监管”和“信用监管”为抓手,通过自贸港立法创新构建“二线口岸”通关信用监管机制,《海南自由贸易港“二线口岸”通关信用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已出台并将于今年12月18日起施行。这是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从8月14日举行的“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四十七场)获悉的。
作为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的重要配套法规,《若干规定》共二十七条,结合“二线口岸”监管实际需要,将相关行业日常监管结果与信用评价数据在通关环节融合运用,创新设置通关信用分类标准和反走私、海事两大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对经营主体和个人实施精准信用管理,进一步促进通关便利。
《若干规定》创新构建“二线口岸”信用通关分级分类管理制度机制,将多部门多领域的信用分级分类结果互认转换为统一通关的信用分级分类结果。在“二线口岸”通关环节,将经营主体分为高级认证企业、白名单、重点关注名单,将个人分为白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并实施差异化管理措施。
在注重强化风险防控方面,《若干规定》创新设置反走私、海事两类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针对与“二线口岸”通关密切相关的反走私、海事等领域严重失信主体管理缺乏法律法规依据问题,设定了上述两个领域严重失信主体的认定标准、惩戒措施、公示期限、撤销程序以及信用修复等制度,对严重失信主体依法实施惩戒,为防范走私等风险打下坚实基础。
《若干规定》注重“二线口岸”通关监管与行业部门日常监管的衔接。一方面,按照统一规则综合应用经营主体和个人相关信用信息和行业信用评价结果,形成“二线口岸”通关信用分类结果,在“二线口岸”实施精准分类监管;另一方面,将通关信用分类结果推送至各行业主管部门强化行业日常信用管理,形成“二线口岸”通关监管与行业部门日常监管的衔接互动。
《若干规定》制定过程充分征求社会公众和专家学者的意见,积极回应企业和群众关切问题,将占比大多数的守信通关经营主体和个人依法列入高级认证企业或白名单,海关、海事等部门对其减少查验频次,给予“集中申报、分批出岛”等便利化措施,以稳定社会对于“二线口岸”通关便捷高效的预期。同时,明确了经营主体和个人关于查询权、异议权和信用修复权的保障措施。